邦博尔卫校网
北京卫校 > 北京卫校招生 > 北京卫校有哪些专业
初中生入口 招生问答 高中生入口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医学影像专业介绍(医学影像专业)

来源:北京卫生职业学院  日期:2023-05-23 18:45  758人关注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医学影像专业介绍:

北京卫生学院医学影像专业学制

我院自从1978年开办医学影像专业以来,已培养了一千多名毕业生,分布于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其中很多人已成为业务骨干。目前我学院医学影像技术专业为高等职业教育,一是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五年;二是招收高中毕业生,学制三年。

北京卫生学院医学影像专业培养目标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学生在校期间要学习和掌握必需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现代医学影像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

北京卫生学院医学影像专业就业方向

学生毕业后可在各级医院影像科从事医学影像检查工作(包括各种X线机操作、摄影等);在放疗科从事放射治疗技术工作(包括体位摆放、仪器操作等);在核医学科从事核医学技术工作(包括体位摆放、仪器操作等);在介入科从事介入放射技术工作(仪器操作等);还可在超声科从事超声检查工作;在医疗仪器公司从事管理、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工作。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医学影像专业介绍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学院简介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学院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质量为重”的办学宗旨,以强化内涵建设,提升师生综合素质为重点,以办成全国一流且具有国际水平的高等卫生职业院校为目标,以培养“专业型、实用型、国际型”高等医药卫生技术人才为方向,积极稳步探索具有高等职业教育特色、适合学院发展的改革之路。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学院校区规模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近8000人,非全日制成人教育学生5000余人;设有护理、药学、中药、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疗仪器维修技术、助产、中医护理、药剂、口腔修复工艺、卫生信息管理、中医康复保健等13个专业。现有教职工568人,专任教师283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比例为31.1%,中级职称教师比例为43.8%,双师型教师比例为45%。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北京市优秀教师6人,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北京市职业院校职教名师2人,北京市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2人,北京市职业院校专业创新团队2个,北京市职业院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39人,北京高等学校青年英才计划9人,名老中医继承人1人,北京卫生系统“十百千”优秀人才工程“百”层次卫生人才2人。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学院教学设备

学院教学设施齐全,具有先进的教学设备、实验室、实训基地和供学生开展各种文体活动的场所和设施,现有护理、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疗仪器维修技术、中药、康复治疗技术等专业实训基地,建筑面积近万余平方米,能够满足各专业学生的实训教学需求。其中护理实训基地获得教育部职业院校实训基地重点建设项目资助,药学专业实训基地是北京市职业院校实训基地重点建设项目。现有北京世纪坛医院、北京友谊医院、北京同仁医院、北京中医医院、北京安贞医院、北京积水潭医院、北京朝阳医院、北京儿童医院、北京妇产医院、北京胸科医院、北京老年医院、北京回龙观医院和首都儿科研究所等13所教学医院。同时还与北京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企业、研究机构开展校企合作,为学生的临床教学及实习提供了有利条件,从根本上保证了教育教学质量。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学院教学管理

学院注重学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培养,在课程体系中融入了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精神培养,培养的毕业生岗位竞争力和适应力高,深受用人单位好评,很多毕业生成为首都医疗卫生行业的骨干。毕业生就业率每年高达98%以上,特别是护理、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技术等专业毕业生更是供不应求。多年来,学院为北京市医疗卫生行业培养了六万余名卫生专业人才,其中护理人才占北京地区该类技术人才培养量的60%以上,为北京市卫生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我院护理专业毕业生陈征、王克荣分别获得第40届和第44届南丁格尔奖章,为学院赢得了荣誉。

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北京卫生职业学院将以提升内涵建设为重点,实施“人才强校、质量立校”战略,不断深化改革,将学院建成办学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高、服务区域经济强、具有国际一流水准的高等职业院校。

以上“北京卫生职业学院医学影像专业介绍”由邦博尔卫校整理,仅供参考。

卫校招生>卫校有哪些专业>北京

展开全文 ∨
 
择校咨询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招生信息
 
 
推荐卫校
 
北京卫生学校 北京推荐卫校 北京卫校招生 北京卫校专业 北京卫校排名 北京中专卫校 北京大专卫校 北京有哪些卫校 北京哪个卫校好
四川   贵州   云南   重庆   陕西   河北   江苏   甘肃   山西   湖南
浙江   北京   山东   湖北   河南   江西   安徽   广东   广西   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