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博尔卫校网
桂林卫校 > 桂林卫校招生 > 桂林卫校有哪些专业
初中生入口 招生问答 高中生入口
 

桂林市卫生学校护理专业介绍(护理专业)

来源:桂林市卫生学校  日期:2023-05-29 17:15  1621人关注

桂林市卫生学校护理专业介绍:

桂林卫校护理专业学制:三年

桂林卫校护理专业层次:中专 桂林卫校护理专业主要课程

人体解剖学、生理学、药理学、病理学、护理心理学、护理技术、急救护理、健康评估、临床疾病概要、母婴与儿童护理、 老年护理等。 桂林卫校护理专业培养目标

护理专业被教育部、卫生部等六部委列入国家紧缺人才专业,予以重点扶持。本专业主要培养具 有一定科学文化素养和诸如规范的基础护理和各专科护理的基本操作能力、对常见病、多发病病情的观察能力和心身整体护理能力、对常用药物疗效和反应的观察能力、对急危重病人的初步应急处理能力和配合抢救能力、具有一般的卫生宣教,健康指导和预防保健能力以及初步的病室管理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等护理职业能力的 在护理第一线工作的高素质中等专业人才。

桂林卫校护理专业就业方向

学生毕业后可以在各级各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医务室从事临床护理、康复保健、 社区护理、休闲养生等工作。

桂林市卫生学校护理专业介绍

桂林市卫生学校:

桂林市卫生学校简介

在闻名于世的象鼻山下、漓江之畔,坐落着一所风景优美、文化氛围浓郁、享誉八桂大地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这就是有着50多年建校历史的桂林市卫生学校。

桂林市卫生学校是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示范专业建设点及全国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全国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广西首批“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

桂林市卫生学校办学特色

学校普通中专设置有护理、涉外护理、助产、农村医学、医学检验、药品营销、制药技术、临床调剂、口腔工艺技术、针灸推拿专业。学校与广西医科大学、广西中医学院、桂林医学院联合办学开办了成人专科、本科及在职研究生学历教育,为毕业生继续教育搭建了良好的平台。现在校学生8000多人,其中普通中专在校学生5000多人,成人教育类学生3000多人。

桂林市卫生学校师资力量

学校以教学质量求生存,紧抓师资队伍建设不放松。经过多年的培养和引进,打造了一支职业素养好、结构合理、实践经验丰富、教改科研能力强的师资队伍,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34人,其中双师型教师61人,高级职称教师41人,研究生学历教师28人。学校科研工作成效显著,2010年通过广西教育科学研究所评估进入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教科研工作20强行列。我校学生在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职业教育新时代刘三姐评比、学生专业技能比赛中多次获得佳绩,充分展现了我校学生作为未来白衣天使的职业风采。

桂林市卫生学校办学规模

为满足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的需要,学校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新投入资金1000多万元购置实验实训设备,学校护理、药剂专业已先后建成为省级示范专业,护理专业是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示范专业建设点,护理专业实训基地是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为实现学校跨跃式发展,学校在桂林市雁山科教园区征地400亩建设新校园,项目总投资21000万元。新校区建成后可容纳学生8000多人,将为学校上台阶、上规模、上质量、上水平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桂林市卫生学校办学理念

桂林市卫生学校依托桂林山水甲天下优越的地理位置及学校良好的办学条件,秉承“敬人敬业、至精至诚”的精神,坚持以教育观念现代化为先导,教学体系改革为核心,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推进专业现代化建设,为社会培养更多的高素质卫生人才,谱写职业教育事业的华美篇章!

桂林市卫生学校荣誉称号

2004年,通过国家级重点中专的评审,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2005年,护理专业获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资金150万元。

2007年,新校区建设被列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新开工重大项目及桂林市“十一五”规划建设重点项目。

2008年,通过自治区级示范专业(护理专业)的复评以及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建设检查验收。

2009年,被评为“自治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并通过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复评以及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基地评估。

2010年,荣获“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以及“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科研20强”的荣誉称号。

以上“桂林市卫生学校护理专业介绍”由邦博尔卫校整理,仅供参考。

卫校招生>卫校有哪些专业>广西

展开全文 ∨
 
择校咨询
 
桂林市卫生学校招生信息
 
 
推荐卫校
 
桂林卫生学校 桂林推荐卫校 桂林卫校招生 桂林卫校专业 桂林卫校排名 桂林中专卫校 桂林大专卫校 桂林有哪些卫校 桂林哪个卫校好
四川   贵州   云南   重庆   陕西   河北   江苏   甘肃   山西   湖南
浙江   北京   山东   湖北   河南   江西   安徽   广东   广西   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