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博尔卫校网
合肥卫校 > 合肥卫校招生 > 合肥卫校地址
初中生入口 网上报名 高中生入口
 

2024合肥排名前二的公办药剂专业学校名单

日期:2023-11-30 10:08  888人关注

2024合肥排名前二的公办药剂专业学校有:安徽红十字会卫生学校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2023合肥排名前二的公办药剂专业学校名单

一、2024合肥排名前二的公办药剂专业学校一览表

排名 药剂专业学校名称 药剂专业学校性质
1 安徽红十字会卫生学校 公办院校
2 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公办院校

注:以上公办药剂专业学校排名是邦博尔卫校网根据网友在本网的关注度进行排名,仅供参考

二、2024合肥排名前二的公办药剂专业学校简介

1、安徽红十字会卫生学校

安徽红十字会卫生学校简介

安徽红十字会卫生学校成立于1988年,经安徽省教育厅、卫生厅联合批准设立,隶属于安徽省红十字会,是全国红十字会系统惟一所全日制普通中专卫生类学校。

2008年与安徽三联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联合办学,学校整体搬迁至新校区,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得到了改善。学校位于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寨南路1085号,校园楼宇林立,花团锦簇,绿树葱茏,环境优雅,是理想的读书治学之地。

安徽红十字会卫生学校设施

学校占地60亩,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现有基础机能实验室(含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等实验室)、形态实验室(含组织胚胎学、医学生物学、微免学等实验室)、基础护理示教室、模拟病房、专科护理(内、外、妇、儿)、急救护理等15个实验室,和多媒体教室、微机室、图书阅览室等教学场所。

安徽红十字会卫生学校开设专业

现有临床、基础护理、医学基础及普通(文化)四个专业学科教研室,开设护理、助产、药学三个专业。学校师资队伍大部分具有教授、讲师职称,他们学识渊博,教学经验丰富,取得良好的教学成果。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学生管理,拥有一批长期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队伍,每班均配有一名专职班主任,负责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教育及生活管理。

安徽红十字会卫生学校办学理念

建校20多年来,始终坚持以“人道、奉献、博爱”的理念办学,把传播红十字知识和文化作为学校的办学特色,将红十字文化有机地融入到学生德育教育体系中。目前学校经安徽省红十字会批准已建有自己的红十字会组织,在安徽省红十字会的指导下,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公益活动,成立学生志愿者协会,开展艾滋病预防、红十字知识传播、募捐义诊等各类活动。整个校园充斥着浓厚的红十字文化氛围,红十字知识深入每一位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心中。 在社会上享有很高的美誉度,培养的人才深受基层卫生单位的欢迎。国家红十字总会、安徽省红十字会都对学校寄予厚望,希望学校办大、办好,今后不仅为安徽省的卫生事业、红十字会事业做出贡献,更可以为全国红十字会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2、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简介

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创建于2003年,是经国家教育部和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学院由省属重点大学——安徽医科大学举办,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投资合作办学,是按新机制和新模式运行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 学院位于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15号,南毗大学城,北接合肥政务文化新区,周边有风光秀丽的天鹅湖畔、独具皖韵的徽园,环境优美,交通便利,教学生活设施齐全。

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办学理念

学院秉承安徽医科大学80余年的文化传统和办学理念,依托安徽医科大学雄厚的师资力量和办学资源,着力推进体制创新,充分发挥机制优势,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生为主体”的办学宗旨,坚持“科学定位,特色办学、质量兴校”的发展思路,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培养了一大批品学兼优、基础扎实、动手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优秀人才,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和用人单位的广泛认可。

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专业设置

学院立足社会需求,放眼未来发展。先后建立了基础医学部、临床医学系、卫生管理学系、护理学系、药学系、公共课程部、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教学部和生物医学系,现设有临床医学、药学、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等五个本科专业。 学生完成规定课程和实习内容,经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发放由教育部注册的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按国家有关规定授予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相关学科的学士学位。 学院现有在校学生5000余人,除在安徽省内多个地市的医院建立了实习教学关系外,同北京上海浙江福建江苏等省地市医院在教学实习方面都有良好的合作。

卫校招生>卫校地址>安徽

展开全文 ∨
 
择校咨询
 
招生信息
 
 
推荐卫校
 
合肥卫生学校 合肥推荐卫校 合肥卫校招生 合肥卫校专业 合肥卫校排名 合肥中专卫校 合肥大专卫校 合肥有哪些卫校 合肥哪个卫校好
四川   贵州   云南   重庆   陕西   河北   江苏   甘肃   山西   湖南
浙江   北京   山东   湖北   河南   江西   安徽   广东   广西   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