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博尔卫校网
西安卫校 > 西安卫校招生 > 西安卫校问答
初中生入口 网上报名 高中生入口
 

陕西卫校高中生读几年

日期:2019-10-14 15:18  711人关注
 陕西卫校高中生读几年?高中毕业生读卫校一般都是三年,其实高中毕业生还是有其他更好的选择的。因为高中毕业生有了一定的基础知识和思维能力,去医学院学习毕业后也是可以在医疗行业里立足的,并且医学院的资源会更多,对于一个人各方面的成长都是正向的,周围有很多的牛人也是会影响你的人生观或者价值观的。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所适合高中生就读的卫校,陕西医科学校

学校简介

陕西医科学校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陕西省教育厅批准成立的省属全日制中等医学学校。学校占地 226.6亩。学校位于陕西省杨凌示范区,交通便利,环境幽雅。陕西医科学校在校学生 5000多人,现有教师 150人,本科以上学历116人,其中外聘副高级以上职称42 人,中级职称31人,各专业均有学科带头人。教学严谨,坚持理论联系实践、教学与科研并举的原则,管理科学,实施公寓化、准军事化管理。学校开设护理学、药学、助产、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修复工艺、康复技术、等十多个专业。教室均配有多媒体,计算机中心5个,图书馆藏书6.5万册,建有现代化基础医学实验室和医学专业实验室60个、附属医院一所、实训基地40余家。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备齐全,就业率高。

陕西卫校高中生读几年

所获荣誉

建校二十多年来,院校已为社会培养了万余名合格的医疗人才,受到学生,家长及用人单位的赞誉。 1998年经陕西省教育厅、卫生厅医学专家组评估认定为具有高等医学实验权的院校; 2000年被省教育厅评为省级办学先进单位; 2001 年陕西省教育厅、卫生厅根据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医学认定标准,对全省卫生学校进行专业认定,我校实验设备达标,教学成果显著,被认定为首批合格学校,并在两厅[2001]167号文件中认定为医药卫生类专业指定招生学校; 2004年被陕西省教育厅评为省级重点学校; 2005 年被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政函[2005]105号文件认定升格为国家普通中专; 2006年3月被陕西省教育厅评为省级示范学校;被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评为全国民办学校“守诚信,重教学质量”双保障示范单位。 2008年3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评为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

办学规模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新时期对人才规格的新要求,原有西安校舍已经难以满足院校发展的需要,2008年学校在杨凌国家级高新技术农业生态示范区滨河西路新征土地 226.6亩,建筑面积103500平方米,包括教学楼、多功能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学生公寓楼、食堂、洗澡堂、国际学术交流中心等。总投资约2个亿,一座起点,现代化的新校区于 2008年8月已投入使用。

特色专业

护理

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现代医学模式转变,具备现代护理基本理论、操作技能以及医学、预防保健和相关人文科学的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外语、计算机和实际应用能力,能在大中型军、地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护理的应用型护理专业人才。

就业去向:在大中型军、地综合性医疗单位从事临床护理、护理管理工作。近三年就业率100%。

药学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药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各级医院和医药营销、管理及生产部门从事药学、药品管理、医药营销与药物分析以及生产工作的应用型药学专门人才。

就业去向:在大中型医院药剂科、大中型药厂、药品营销单位、药品检验机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作。国家正在推行医药体制改革,急缺执业药师,就业前景十分看好。近三年就业率99%。

医学检验技术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扎实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医学检验的基本理论和医学检验基本技能,能在各级医院、中心血站及防疫等部门从事医学类实验室工作的应用型检验专门人才。

就业去向 :在各级医疗、卫生和防疫机构,各企业质检科从事医学检验工作。近三年就业率98%。

助产

培养目标 : 主要培养能够从事临床助产及母婴保健工作的高素质专业人才。

就业去向 : 在各级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从事临床助产、妇产科护理或妇幼保健工作。近三年就业率99%。

小编总结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陕西医科学校的基本信息,供大家参考,有考虑的同学可以联系学校的招生老师。最后小编想说:“如果在胜利前却步,往往只会拥抱失败;如果在困难时坚持,常常会获得新的成功。成功的信念在人脑中的作用就如闹钟,会在你需要时将你唤醒。”

卫校招生>卫校问答>陕西

展开全文 ∨
 
择校咨询
 
招生信息
 
 
推荐卫校
 
西安卫生学校 西安推荐卫校 西安卫校招生 西安卫校专业 西安卫校排名 西安中专卫校 西安大专卫校 西安有哪些卫校 西安哪个卫校好
四川   贵州   云南   重庆   陕西   河北   江苏   甘肃   山西   湖南
浙江   北京   山东   湖北   河南   江西   安徽   广东   广西   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