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博尔卫校网
南京卫校 > 南京卫校招生 > 南京卫校问答
初中生入口 网上报名 高中生入口
 

南京市2020年大专学校有卫校

日期:2019-12-26 10:04  763人关注

南京市2020年哪些大专院校开设有卫校专业呢?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在日益的加重,社会给予医护行业工作人员的压力越来越大,相关行业对行业内专业性人员的需求也越来越大。所以现在南京市很多的大专院校也在慢慢涉及相关专业的开设教学。下面小编还是简单的为同学们介绍一所南京市卫校专业比较好的大专院校,仅供参考了解。

江苏建康职业学院

江苏建康职业学院(Jiangsu Jiankang Vocational College)是一所由江苏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省属公办医药卫生类普通高等学校。

江苏建康职业学院的前身为创建于1933年的国立中央助产学校,历经华东助产学校、南京卫生学校、江苏职工医科大学等历史时期;2002年,江苏省医学情报研究所、江苏省卫生统计中心、江苏省卫生人才培训中心等单位并入江苏职工医科大学进行资源整合;2005年,与江苏省中医学校合并,筹建高等职业院校。2009年3月,正式成立江苏建康职业学院。

截至2015年12月,江苏建康职业学院共有浦口校区、汉中路校区和凤凰西街校区,占地面积3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共设有7个教学系部,开设高职专科专业18个;共有在校生6094人,其中全日制在校生5998人,专任教师266人。

南京市2020年大专学校有卫校

中药专业

中药专业主要研究领域为中药与复方的作用机理研究、中药及复方药效的物质基础研究、道地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的研究、中药新药开发研究等。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中药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以及与其相关的中医学、药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中药生产、检验、流通、使用和研究与开发领域从事中药鉴定、设计、制剂及临床合理用药等方面工作的高级科学技术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中医药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系统的中药学专业的基本训练,具有中药鉴定、中药炮制、中药制备、质量控制评价的基本能力。

公共卫生管理专业

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热爱医学科学事业,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的基本知识,以及公共卫生事业管理理论、管理技能和管理方法,能在卫生行政机构、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到社区等城乡基层医疗机构从事疾病预防控制与卫生事业管理工作高级管理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本专业实际工作必需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受到公共卫生事业管理理论、管理技能和管理方法的基本训练,具有一定的卫生预防保健知识,能适应卫生行政机构、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的疾病预防控制与卫生事业管理工作。

专业课程

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医院管理、卫生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卫生监督、管理学基础 、应用文写作、生理学、诊断学、内科学、药理学、预防医学、管理学基础、管理心理学、卫生经济学、社会医学等。

培养标准

以公共卫生管理岗位需求为标准,通过学习,毕业生应具有以下专业知识、职业技能与服务态度,并为今后顺利通过国家公共卫生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奠定坚实的基础。

1.具备本专业实际工作所必须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的基本理论和一定的公共卫生事业管理工作基本知识。

2.掌握卫生管理、卫生经济卫生监督工作的基础理论和应对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基本能力。

3.熟悉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

4.具备分析影响人群健康的各种因素并制定预防疾病和增进人群健康措施与计划能力。

5.具备卫生防疫的技能。

6.具有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及方法认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7.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伦理意识、法律意识、医疗安全意识,以及评判性思维能力、社会适应能力,有健康的体魄。

8.具有良好的医疗服务文化品质、心理调节能力,以及人际沟通与团队合作的能力。

9.具有熟练的计算机基本操作能力和一定的英语应用能力。

10.具有初步获取专业领域。

小编寄语:我们都有一片属于自己的荒漠,我们既是金子,亦是淘金者;我们既是种子,更是播种者。很多时候,我们成不了闪光的金子,但能够成为希望的种子。漉沙淘金需要冒险的勇气,播撒绿荫需要耕耘的坚韧。金子是被动等待的,或许永远与沙砾为伍;种子是用心主动的,它随时能够拱土而出,迎向风雨。

卫校招生>卫校问答>江苏

展开全文 ∨
 
择校咨询
 
招生信息
 
 
推荐卫校
 
南京卫生学校 南京推荐卫校 南京卫校招生 南京卫校专业 南京卫校排名 南京中专卫校 南京大专卫校 南京有哪些卫校 南京哪个卫校好
四川   贵州   云南   重庆   陕西   河北   江苏   甘肃   山西   湖南
浙江   北京   山东   湖北   河南   江西   安徽   广东   广西   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