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业
2016年大连医科大中山学院开设的专业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实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护理学、口腔医学技术。
报名条件
应届高中毕业生。
颁发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加盖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印章;符合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标准,颁发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报名方式
高考毕业生统一通过填报志愿进行录取;详细情况如下:
1.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各省调档比例如有其他要求,按照当地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我 院2016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志 愿无分数极差);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辽宁省艺术类专业实行本科二批第一阶段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其它省份按 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政策执行。
4. 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因享受省招考委加分或降分政策投档进入我院的考生,我院按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
5.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分配专业志愿时无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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