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东方学院收费标准
2017年的收费情况没出来,请大家参考往年的收费情况:
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助产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眼视光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中医康复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社区康复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医学营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药品生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药品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长春东方学院资助政策
2017年的资助政策没出来,请大家参考往年的资助情况:
我院享受国家贫困补助政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分别是8000元、5000元、3000元。
长春东方学院发展历程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前身是长春东方大学,始建于1992年,2000年经吉林省政府批准、2001年经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统招计划内招生,具有独立颁发毕业证书资格的普通高校。2011年通过了吉林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2012年12月通过了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学院坐落于长春市净月旅游经济开发区大学城内,总占地面积137641平方米。院内建有满足教学、科研、实习需要的实训室及专业实验室30个。校外教学实训基地77个。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行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学院先后与吉林省融商投资有限公司、长春群峰老年服务中心、台湾宝岛眼镜公司、长春爱耳眼科等企业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为改善办学条件、学生实习实训及就业环境创造了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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