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业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开设的专业有:中医学、中药学、护理、针灸推拿、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医学营养。
报考条件
应届高中毕业生。
注意事项
1.户口迁移:新生根据所在省份的有关规定办理户籍事项(山东省生源一律不迁户口),因个人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省份的新生,自带户籍迁移证,户口迁入地: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姓名须与《录取通知书》一致)。户口迁移的办理时限为录取当年的年度内。
2.党团关系转移:新生党、团员须按党团组织要求办理关系转移手续。
3.档案转移: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县区招生办、高中学校办理档案转移手续,须自带或由所在县区招办、高中学校邮寄密封的档案到学校报到,交考生所在系团总支。
报名方式
高中毕业生报读我校须填报志愿统一录取,详细情况如下:
⑴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对于综合素质高、有文、体专长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夏季高考相同分数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春季高考相同分数下优先考虑技能操作分数高的考生。
⑵按报考我校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其它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征集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⑶在第一、二志愿(或征集志愿)后仍有计划未完成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
⑷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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