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
2017年的收费情况没出来,请大家参考往年的收费情况:
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资助政策
2017年的资助政策没出来,请大家参考往年的资助情况:
(一)奖学金设置
1、国家奖学金:根据《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设有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根据《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根据《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设有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的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
4、小岛奖学金:日本友人小岛先生赞助,用于奖励优秀学生,每人每年1000元。
(二)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操作的,帮助新考入高校的和在高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银行贷款。
为确保“不使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辍学”,学院实行“国家生源地贷款政策”。家庭贫困学生需要办理助学贷款,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到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国家助★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培养教育学生和解决贫困生困难的又一个重要途径,根据教育部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管理条例(暂行)》。通过与校内外各有关部门进行联系与沟通,不断扩大勤工助学范围,以创立更多的适合学生从事的勤工助学岗位。通过勤工助学,一方面培养学生自强自立精神,另一方面使贫困生在经济上得到改善。
(三)对于应征入伍学生,入伍后国家实行学费补偿和贷款补偿政策。
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发展历程
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全省唯一一所卫生类高职院校,其前身是1935年3月青海省卫生实验处举办的第一期种痘人员讲习班。1939年省政府开办医务佐理人员训练所,设医佐班和护士班。1943年,医务佐理人员训练所改名为卫生人员训练所。1948年10月,卫生人员训练所改名为省立高级护士职业学校,1948年春正式开学,马步芳兼任校长,学制三年,聘请专业人员任教。1949年9月学校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司令部卫生处接管。1950年学校与青海军区卫生学校合并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卫校,1951年7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奉命赴朝鲜参加抗美援朝战争,遂将该校移交给地方政府,正式建校为青海省中级卫生技术学校。
五十年代学校曾数次更改校名,1951年为青海省中级卫生技术学校,1954年为青海省卫生学校,1955年为青海省西宁卫生学校,1958年为青海省第一卫生学校,1960年第一卫校与第二卫校合并,改名为“青海省卫生学校”,此名沿用至2003年学校升格为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1984年,经省政府批准,国家教委备案,在青海省卫生学校的基础上成立了“青海省卫生干部专科学校”并挂牌招生,承担省内成人医学专科教育任务。1990年省内5所职工专科学校合并成立了“青海省联合职工大学”,学校成为联合大学的卫生分校,当时三块牌子,一套领导班子。1993年经省教委评估,被省政府确定为“省部级重点中专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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