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学院印发了《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安排部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调各党支部要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融入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结合实际开展,力戒形式主义,确保取得实效。
《实施方案》明确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是中央落实党章关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要求、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部署,也是我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全面深化党员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
《实施方案》从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3个方面规定了此次学习教育的主要内容,对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分别确定了学习的重点内容。要求全体党员要逐条逐句通读熟读《中国共产党章程》,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教育法律法规,结合纪念建党95周年,学习党的历史,学习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从十八大以来发生的重大腐败案件及发生在高校的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并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其中,党员领导干部要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等。同时,《实施方案》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职工党员、学生党员分别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做合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标准和要求。
《实施方案》指出,要突出问题导向,联系学院实际和师生党员特点, 注重解决好理想信念、遵规守纪、作用发挥、组织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开展学习教育,要求在5月底前,各党支部要开展“重温入党志愿、重温入党誓词”主题党日活动。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每季度要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每次围绕一个专题组织讨论。要创新方式讲党课,面向广大党员采取分层次邀请校内外专家、先进模范来院为广大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干部集中讲党课;学院领导、党委委员要结合专题学习讨论到所在党支部和联系部门讲党课;党支部书记要在支部内至少讲一次党课;鼓励校内的先进模范和普通党员代表在一定范围内讲党课。12月底前党支部要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并结合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同时,要在全体师生党员中开展“五创五带头”示范行动,立足岗位作贡献,广大党员要佩戴党徽,亮出党员身份,结合精准扶贫工作,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支教、送教、送医等活动,以实际行动敬业修德、奉献社会。
《实施方案》还明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走在前面、深学一层,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学院党委要以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重点,贯彻落实《2016年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年度民主生活会要以“两学一做”为主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查找存在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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