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出物测定
生药在水或乙醇等溶剂中,在一定条件下浸出物的含量大致有一定的范围。
对某些有效成分尚未清楚或有效成分尚无精确定量方法的生药商品,可根据已知成分的溶解性质,进行浸出物的测定而控制生药的质量。
常用的溶剂有水、不同浓度的乙醇,少数用乙醚或氯仿等。(本文由邦博尔卫校网www.scweixiao.com整理)
测定时根据药典规定有冷浸法和热浸法。冷浸法于室温下浸出。热浸时用连续回流提取法,有机溶剂在水浴上加热。
药典规定了沉香的乙醇浸出物不得少于15%;降香的乙醇浸出物不得少于8%;枇杷叶的水溶性浸出物不得少于l0%;独活的醚溶性浸出物不得少于3%;党参的45%乙醇热浸出物不得少于55.0%。用浸出物测定含量来评价质量,目前也用在少数中5药制剂中,如七厘散的乙醇浸出物不得少于60%;龟龄集的挥发性醚浸出物不得少于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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