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管理法》规定,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为假药:
1.药品所含成份的名称与国家药品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标准规定不符合。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处理:
1.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2.末取得批准文号生产的。(本文由邦博尔卫校网 www.scweixiao.com整理)
3.变质个能药用的。
4.被污染不能药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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