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上午,预防医学系举行了《川北医学院党员、干部“十不准”》学习贯彻会,系部全体党员、干部与会,学校副院长李健到会指导学习并讲话,会议由预防医学系党总支副书记赵梓雯主持。
会议首先由赵梓雯传达了川北医纪〔2017〕4号文件(关于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川北医学院党员、干部“十不准”》活动的通知)和川北医纪〔2017〕13号文件(关于印发《川北医学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高晓凤主任组织大家学习了《川北医学院党员、干部“十不准”》。
随后,全系处科级干部进行了发言,大家一致拥护学校的“十不准”规定,认为“十不准”是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和学校实际情况,对症下药,针对我校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行为规范准则,是每位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要将“十不准”做为“穿衣镜”,时刻对照,将其要求纳入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来。
李健在会上逐条解读“十不准”,他结合校内外的实际情况,列举事例,详细阐述“十不准”的要义。他指出学校与党中央、省委省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十不准”的出台是推进学校教风、学风、作风建设的需要,是全校党员、干部的基本准则;党员干部必须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党员干部不能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他要求全系党员干部要按照“十不准”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认真践行“十不准”;每位党员干部要相互监督、相互督促;加强学习,以“十不准”为指南,提高政治修养,坚定理想信念,防止思想滑坡蜕变。他要求全系党员干部要将“十不准”落到实处,在工作中创造新业绩,为学校发展和系部建设贡献力量。
会后,同志们纷纷表示,作为党员,对学校出台的“十不准”规定,坚决拥护,严格遵守执行,会继续加强学习,做到入脑入心。
展开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