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在北京举行的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上,我校法医学系2009届毕业生王艳荣获“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
据了解,此次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全国范围内共评选表彰名额220名,评选范围为全国公安机关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重点评选2012年1月1日以来,在各项公安保卫工作特别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人民群众服务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基层一线民警。
据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公安部于2016年12月16日下发关于评选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的文件,在奖励方面显示,本次评选将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享受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待遇。
王艳现任内江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刑事科学技术室法医中队副指导员。她爱岗敬业,默默奉献,在平凡岗位上作出了突出的工作业绩,获得组织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肯定。她曾先后三次获得嘉奖,荣获内江市“三八红旗手”、“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等荣誉称号,被人们称为“最美女法医”。2016年,王艳在“四川首届十大最美人民警察”评选中荣获“最美人民警察”称号;前不久,她还被选举为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
在校期间,王艳表现优异,师生关系融洽,学业勤奋。其不断进取的优异表现,很好的诠释了我校法医学系“博学 上进 务实 求精”的精神,为学校争得荣誉,是学校法医学系不断开拓进取、提高办学质量、培养人才、服务社会,取得良好效果的例证,也为法医学系的学弟学妹们树立了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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