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具有从事基层临床医疗工作的助理执业临床医师,或从事临床医学教学、科研的技术辅助人员。培养能够从事城市社区及农村基层临床医疗工作的医师。
二、培养要求:
1、掌握临床医学基础理论和本专业实际工作所必需的临床医学知识。
2、掌握临床医学的基本操作技能。
3、具有对常见病、多发病及时的诊断和治疗的能力。
4、具有对急症的紧急处理的能力。
5、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现代医学知识和技能,可从事一定临床研究的辅助工作。
三、就业方向:
毕业生可在各级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医药营销、教学及药物制作等单位从事工作。
招生对象及层次:
1、初中应届毕业生: 3+3(专科)或3+4(本科)
2、高中、中专及同等学历者:1+3(专科)或1+4(本科)
3、在职人员可报考 1+3(专科)或1+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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