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学校主动顺应宁波市卫生事业和健康产业的发展需求,紧紧围绕“卫生健康双领域”这一办学定位,坚持“合力办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创新强校”的办学策略,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深化改革为动力,致力于培养“厚人文、明医理、强技能、高素质”能胜任卫生与健康服务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宁波卫校招生对象
第一类为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的考生,且成绩符合所在省批次报考要求。
第二类为参加2016年浙江省高职单考单招的相关专业中职毕业生,主要涉及医学护理类、药学类、烹饪类、计算机类、文秘类、旅游服务类等专业。
第三类为列入本校“3+2”五年制职业教育的相关专业中职毕业生。
宁波卫校招生计划
2016年拟录取2300名,具体招生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宁波卫校录取要求
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宁波卫校录取方式
(1)普通高中毕业生及单考单招相关专业中职毕业生的录取方式:
A.执行考生所在省市的投档规定,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尊重考生志愿,实行公正、公平、公开的择优录取原则。
B.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优先方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C.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专业加试要求。
(2)“3+2”五年制职业教育的相关专业中职毕业生的录取方式: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发改委关于下达2012年浙江省五年制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计划的通知》(浙教计〔2012〕76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印发<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中高职一体化教育联盟“3+2”五年制职业教育中职升高职选拔方案>的通知》(甬卫生职院〔2012〕7号)文件规定执行。
宁波卫校学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其中护理、助产专业按每生7500元/学年收取,护理(老年护理方向)、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言语听觉康复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医学营养、医疗美容技术专业按每生6600元/学年收取,卫生信息管理、幼儿保育、家政服务、健康管理专业按每生6000元/学年收取。以上学费标准均不含住宿费及代管代收费。
宁波卫校联系方式
地址:宁波市高教园区
邮政编码:315100
展开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