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业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开设的专业有:药学、药品质量与安全(药品质量检测)、药品生产技术(药物制剂)、药品生产技术(化学制药)、药品生产技术(生物制药)、化妆品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药事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营销)、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电子商务)、国际贸易实务(健康产品)、中药学、药品生产技术(中药制药)、保健品开发与管理、食品加工技术(设计与工艺)、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贮运与营销、食品营养与检测、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质量管理与工艺控制)、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检验与注册)、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维护与经营)、制药设备应用技术。
报名条件
应届高中毕业生。
注意事项
1、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2、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中,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对体育、艺术特长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学校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5、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6、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04年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不符合标准者,按指导意见规定处理。鉴于学校部分专业培养要求和就业特点,对于限报专业,建议考生慎重填报。
报名方式
高中毕业生须参加普通高考填报志愿统一录取,详细情况如下:
1、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政策和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原则上浙江省首轮投档比例一般为1:1投档,省外按100%-110%以内投档。
2、对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省(市、自治区),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开展录取工作,即首先录取报考本校平行志愿的投档考生,若录取不满时,再录取征求志愿考生,对征求志愿投档和按规定降分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视情况进行降分征求志愿。对不设置“平行志愿”录取办法的省(市、自治区),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仍不满时再录取第三志愿或征求志愿考生。
3、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录取按考生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考生总分成绩相同时,则按相关单科成绩高低录取。单科顺序排列:文科为语文、外语、数学;理科为数学、语文、外语。
4、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剂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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